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浙江百纳橡塑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仙居县现代工业园区浙江百纳橡塑设备有限公司(现代厂区)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米汽车高档空调管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行业类别:29-052 橡胶制品业
建设规模:浙江百纳橡塑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25日,主要从事橡胶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塑料零件制造等。企业拟在已有厂房内新增3条空调管挤出线进行生产。项目投资461.9万元,购置蒸汽硫化罐、天然气锅炉、高压水机械去芯机、剥塑机、密炼上辅机、密炼机等国内先进设备或装置,使用三元乙丙橡胶、石蜡油、活性氧化锌、炭黑、高岭土、滑石粉、碳酸钙等原辅料,采用开炼、密炼、挤出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万米汽车高档空调管的生产规模。项目于2022年7月5日通过台州市仙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207-331024-07-02-675784。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技改项目位于仙居县现代工业园区浙江百纳橡塑设备有限公司(现代厂区),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模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保护级别 |
1 | 杨府村 | 约1206人 | 西 | 168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
2 | 厚德村 | 约1011人 | 北 | 466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次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投配料粉尘、密炼废气、炼胶废气、开炼废气、硫化废气、汽车胶管挤出废气(包尼龙,包内胶、包中胶、包外胶、包塑)、涂粉粉尘、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大料投料粉尘在大料投料口设置侧吸集气罩,投料粉尘经收集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小料投料粉尘在小料配料台设置集气罩,小料配料粉尘经收集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密炼、开炼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在开炼机处集气罩设置密闭软帘,蒸汽硫化罐硫化后泄压废气通入间接冷却装置,残余废气由通入的压缩空气排出,通入间接冷却装置,后经密闭管道通入废气处理装置;密炼废气经收集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与开炼、蒸汽硫化废气一同由“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水喷淋+干式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自带尾气收集管道收集,于1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雨污分流,磨边、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的生产废水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仙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最终经仙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仙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该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因子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此外,根据地方管理部门要求,污水处理厂CODcr和氨氮因子排放按照《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确定的准地表水Ⅳ类标准进行总量控制。
3、噪声影响分析
经预测,项目实施后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大料投料粉尘 DA002 (依托) | 颗粒物 | 大料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收集风量10000m3/h,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依托现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
小料投料粉尘 DA005 (依托) | 颗粒物 | 小料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收集风量2500m3/h,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依托现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 ||
炼胶硫化废气DA003 (依托)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CS2、臭气浓度 | 密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装置(TA003)处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开炼、硫化废气一同由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收集风量20000m3/h,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依托现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挤出废气DA002 (依托)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CS2 | 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收集风量20000m3/h,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集气罩和废气管道新建。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DA006(依托) | 颗粒物、NOx、SO2、林格曼黑度 | 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0m的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依托现有废气收集管道和排放口。 | 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林格曼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关于开展台州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台环发[2019]37号)的相关标准 | |
地表水环境 | 废水排放口 DW001 | pH、CODCr、氨氮、石油类、悬浮物等 | 生活污水经厂区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小部分排入厂区废水处理设施生化池做营养液,大部分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拟建废水处理站(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仙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 纳管指标:《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该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因子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此外,根据地方管理部门要求,污水处理厂COD和氨氮因子排放按照《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确定的准地表水IV类标准进行总量控制。 |
声环境 | 生产车间 | 噪声 |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 2、合理布置车间布局; 3、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企业在进行生产时关闭门窗。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预计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电磁辐射 | 无 | |||
固体废物 | 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污泥、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暂存间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风、防晒、防雨、防渗漏,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企业需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废气废水防治、地面硬化和分区防渗、固废收集处置,并定期巡查防止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分区防渗措施,定期检查,及时修补。其中危废仓库、废水处理站、石蜡油储罐区为重点防渗区。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按程序进行操作,尽可能减少因操作失误造成风险事故的概率。 2、危险物质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贮存、管理,配备消防措施。 3、生产过程中须建立完善的环保设施,确保废气、废水等末端治理设施日常正常稳定运行,避免超标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处理效率,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末端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 | |||
竣工验收监测 | 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计划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各生产装置的实际生产能力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如项目分期建设,则“三同时”验收也相应的分期进行。 (2)按照“三同时”要求,各项环保设施是否安装到位,运转是否正常。 (3)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内容见下表。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内容 项目排放源监测位置监测因子验收内容配套处理措施情况达标要求废气无组织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CS2、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DA004颗粒物/《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DA005颗粒物/DA003颗粒物、非甲烷总烃/CS2、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DA002非甲烷总烃/《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CS2、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DA006颗粒物、NOx、SO2、林格曼黑度/《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废水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1)流量、pH值、CODCr、氨氮、悬浮物、石油类、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噪声/厂界Leq/《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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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45号),企业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橡胶制品业 291——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耗胶量 2000 吨及以上的橡胶板、管、带制造”,属于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 2、企业现代厂区现有项目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排污申报,并于2022年2月23日更新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1024798555880A001X。 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第十五条——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因此本次技改项目建成投产之前因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合以上各方面分析评价,浙江百纳橡塑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0万米汽车高档空调管技改项目位于仙居县现代工业园区浙江百纳橡塑设备有限公司(现代厂区),根据《仙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所在区域属“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不在仙居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禁止引进项目负面清单内;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仙居县现代工业园区浙江百纳橡塑设备有限公司(现代厂区)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14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百纳橡塑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仙居县现代工业园区浙江百纳橡塑设备有限公司(现代厂区)
联系人:顾荣辉
联系电话:1396848718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台州市仁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东段201号科技创业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0576-88989350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行政审批科
单位地址:仙居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B区项目投资窗口
联系电话:0576-89387930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百纳橡塑设备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1日